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平程序,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奖学金设置
学院采取了国家奖学金、勤工俭学、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项奖励、帮困措施。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学院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200元,学院助学金每生每年900元——600元。
我院优秀毕业生邱连军为回报母校,专为我院设立20万元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多项奖学金和企业优先录用机会。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院设有困难基金。贫困生可以申请勤工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