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包括湖北、湖南、新疆美术类考生和湖北省音乐专科考生),必须通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北、湖南、新疆考生,美术联考成绩必须合格;湖北省音乐专科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音乐专科联考且专业合格。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录取原则详见我校招生与就业处网站)。
2、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考生录取专业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
4、体育专业考生按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我校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情以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十、奖学金:
奖学金: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可达我校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最高奖学金额度可达8000元/年/生。
十一、助学方式:
1、助学贷款: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
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校设有困难学生补助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并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基金:①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基金;②黄冈师范学院阳光助学基金(电信爱心助学、移动爱心助学、联通爱心助学以及校友、社会企事业和社会名流助学等);③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④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条件者,均可获得资助。
艺术教育专业是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教育技术学专业、生物科学专业、汉语言文学入选教育部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生物科学、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是湖北省省级品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