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 录取批次为专科第一批。
3.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考生。
4. 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5. 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各专业选考兼招科目以各省区招办公布为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批件,2010年学费标准按专业不同分别为3300元/生·年、3600元/生·年,中澳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住宿费按居住条件分别为6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评定。
2.学校设有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占学生总数的5%、10%、15%。
3.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