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录取体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 计划编制
按照“有利于学校生源结构、有利于学生就业分流、有利于国家社会需求”的原则,依据各省高考报考人数、往年录取率和直属高校计划享有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预留总计划的10%用于录取特殊类型及平衡生源结构。其中预留总计划的5%用于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考生;预留总计划的2%用于录取自主选拔录取“树人计划”考生;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录取艺术特长生;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录取高水平运动员;预留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在各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来划定。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提档比例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来划定。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志愿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五条 录取专业
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级差为3、1、0,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志愿无级差。
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并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六条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提档和录取进专业时均按加分后的分数计分。
第七条 外语语种
1、日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2、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物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方向)、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商务英语、生物科学类、设计学类等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4、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八条 相关科目要求
1、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实考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体育比赛获奖的考生;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户籍考生。
2、报考园林、风景园林、城乡规划、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专业的考生建议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但高考时不加试。
第九条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均无性别限制。
第十条 往届生录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学费标准
根据京价(收)【2000】217号文件和京价(收字)【2000】334号文件精神,2014年学费为:林学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各专业每生每年2500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设计学类每生每年10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或5500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和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分两阶段收取: 第一、第二、第三学年每生每年23000元(其中学费5500元、专业培训费17500元),第四、第五学年我校收取每生每年5500元,UBC大学按学分收取学费,目前每生每学分的标准为800加元,生物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65学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中加合作办学项目)约78学分,此部分学费标准每年略有调整,以入学UBC大学当年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或900元之间。如果国家调整2014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学校建立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缓交及减免为主,社会资助为补充的“6+1”式多元互补的学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设立 “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有较大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学(含7个二级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植物学\木材科学与技术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林业经济管理
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植物学、生态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土壤学、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林业经济管理
北京市重点学科:
一级学科:林业工程(所涵盖二级学科: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二级学科:生态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草业科学、土壤学
交叉学科:生态环境地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