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校址及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行民主管理和监督职能;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客观、公正地完成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有关要求,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状况、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本校来源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联考等。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省级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安排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2. 浙江省和上海市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其本省已经公布的学校2019年各招生专业(类)对学生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3. 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历史为必选;对进档的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相同分数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已被学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在达到同样等级条件时,方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
4. 按照专业志愿填报的浙江省考生,达到分数后直接录取到其所填报志愿专业。
5. 按照学校志愿填报省份的考生(含上海市按照专业组填报),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前三个专业志愿间有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将进档考生按实际考分由高到低分文理分别排队,然后依次逐个安排专业)。当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相关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关于退档。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8. 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日语、德语)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制。
9.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 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有关简章、办法进行。在自主招生考核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材料。
11.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19年学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9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本科住宿费标准:每人900元/学年,收费依据为“京价(收)字【2003】348号”。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stb.edu.cn,咨询电话:010-62325294 62332893,传真: 010-82371778。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10-62332307。
第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http://zhaosheng.ustb.edu.cn
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发布,考生可在2018年3月31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考试类别]
[院校省份]北京
[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考试时间]6月10日
[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继续通过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173人,入选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2倍以内。
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专业,分为理工一类和理工二类,分别含不同专业和优惠政策,具体详见下表。
自主招生计划及优惠政策
备注:1.“模拟投档线”是自主招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
4.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报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18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材料。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者;
(3)对我校某类学科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学科特长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配寄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要能够证明该考生的学科特长和专业培养潜质,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须对其所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中学校长推荐的材料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推荐的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要在报名平台选择增加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由报名平台通知推荐人(中学校长.社会团体或专家)下载《2018年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推荐表》,填写推荐人推荐意见,按以上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推荐人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将纸质推荐材料单独密封,在密封处签字,随考生其它材料一同或推荐人单独邮寄到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0日—3月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2.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确认所填写学习成绩是否属实.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需注意纸质申请表报名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字数限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人生观和价值观;②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学生干部.公益活动等)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学生自己做过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报名系统中上传高中阶段3个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包含论文及专利)复印件,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纸标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一同于4月3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考生可从“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推荐材料是否寄达(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3.专业申请:考生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学科特长选择专业志愿。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审: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我校将根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自主招生计划.考生提交的获奖和特长证明材料.各类别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合格人选,并认定考生享受优惠的专业。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我校将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进一步加强审核。
2018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请初审合格者于2018年5月10日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了解考试相关安排,并在网上进行考试确认。
2.测评: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评,测评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对于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在报到环节我校将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450分)
(1)笔试:满分300分
理工一类(A组)笔试内容为数学.物理;理工二类(B组)笔试内容为数学.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每个考场有3位(含)以上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专家和考生均在考前随机确定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入选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满分50分
综合素质是专家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荣誉称号.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个人陈述等多方面对考生进行评定。
3.确定入选名单并公示:
(1)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依据A组和B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候选名单和优惠档次,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考试结果,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高考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入选考生须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认定专业者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优惠资格。
(3)入选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且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务必于2018年6月下旬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8年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绩志愿回执》”,填写并及时传真回我办。未及时回传此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招生工作参与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权力寻租现象发生。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被推荐考生的选拔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3.网上确认时间:2018年5月10日-5月15日(初审合格考生须在此时间段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4.报到及考试时间: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2018年6月9日报到,6月10日考试(请关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北京科技大学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监督电话:(010)62332307
电子信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自动传真:(010)82371778
七.本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条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 2010 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 一 )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 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 教基 [2001]1 号 ) 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 二 )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省级赛区 ) ;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三 )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 四 )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五 )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注:若教育部文件对获得2010年保送资格学生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修改,按照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请程序
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按要求注册为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用户,登陆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从2009年11月12日起,到12月8日止。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保送生招生推荐表》,请用A4纸打印。推荐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2009年12月1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邮件请注明:保送生推荐材料(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
三、考核与录取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的招生工作。
1.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09年12月20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考试。考试时间:2010年1月中下旬;考试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内;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试安排详见“北京科技大学保送生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试合格名单。
4.我校将考试合格名单通知学生和学生所在中学, 待我校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具有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进行核对后,再向考试合格且经教育部公示的学生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5.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6.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制约机制
1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
2 。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推荐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并取消推荐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五、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以学校收到推荐材料为准)。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10年1月中下旬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保送生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招生网址: 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 010 ) 62332893
电子信箱: zhaoshengzixun@ustb.edu.cn
六、本简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了全面推进北京科技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行动计划”,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和学生的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5]34号文件精神,我校可在高中毕业生中,通过全面考核测试,降分招收部分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学生。我校将在2010年1月份举办“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考试”活动,并通过此次活动在2010年高中毕业生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辽宁、浙江、江西、黑龙江、河南、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有文科及理科录取计划,其它省份只有理科录取计划)。各省考试科目与统招生一致。
二、招考类别:
民乐类:重点招收: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择优招收:扬琴、柳琴、琵琶、中阮、大阮、古筝、高胡、二胡、中胡、笛子。
管乐类:重点招收: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圆号、低音萨克斯(降B次中音萨克斯(tenor sax)或降E上低音萨克斯(baritone sax));
择优招收: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西方打击乐。
舞蹈类:重点招收:民族舞、民间舞、古典舞;
择优招收:现代舞、芭蕾舞等其他舞种。
声乐类:重点招收:美声、民族;
择优招收:钢琴。
表演类:重点招收:话剧(含主持、小品);
择优招收:戏曲、曲艺(含相声、快板等)。
以上各项目认定人数视我校需要、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选拔工作宁缺毋滥,如某项目考生水平无法达到我校要求,将取消本年度该项目的认定名额。
三、报考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2、艺术水平较高,其中:
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具有独唱能力;
舞蹈类: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具有独舞能力;
器乐类:业余九级以上水平,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表演类:具有相应的良好艺术修养和水平,参加过大型演出。
说明:以上各类考生如无等级证书,达到相应水平也可报名。具有多项特长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1.考生登陆http://sztz.ustb.edu.cn/art/index.do进入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管理系统。注册后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版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在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表。
注:如同时报考两门(或以上)艺术类别,请分别填写报名表。
2.请在2010年1月3日之前将报名表、1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和参加各种比赛的证书复印件,以邮寄方式(在备注处注明考生姓名)寄至我校团委(见测试须知)。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3.我校团委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是否通过初选的结果将公布于网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的时间直接到我校报到参加测试。
五、录取条件
在通过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并参加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考试的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10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并签订《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预录协议》,对于未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的省(区、市)生源,须通过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方能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的考生,在高考中享受教育部规定的艺术特长特招政策。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报到时间:2010年1月21日 8:30--17:30
二、测试时间: 2010年1月22、23日
三、地点: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篮球场南侧学生公寓7号楼)
四、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练耳(五线谱、简谱均可);
2、舞蹈类:自选舞蹈一个、基本功,模仿;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视奏一段(五线谱、简谱均可);
4、表演类:自选表演片断、基本功、命题测试;
5、面试:所有考生均参加该项测试,自选一题作答,回答评委提问。
(注: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五、注意事项:
1、进行多项特长测试的考生,需要分别填写报名表。
2、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磁带)等演出相关物品;我校可为考生提供磁带、CD、VCD、DVD、mp3等播放设备。
3、器乐类测试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测试如需使用伴奏,自带伴奏员。
4、相关证书复印件请随报名表一起邮寄至我校。
5、考生报到及测试时均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报到时需要交纳测试报名费180元/项目。
6、食宿自理。
7、途经我校的公共汽车有:
北京科技大学西门(成府路口南站):26、331、375、438、632、656、836、753
北京科技大学南门(学院桥东站):656、386、660、751、753、944、47
北京科技大学北门(北京科技大学北门站):307、690、836
8、乘车参考路线:
北京站--北科大:出北京站乘地铁到西直门站,出西北口到西直门公共汽车站乘375、438路公共汽车到成府路口南下即到;
北京西站--北科大:47路公共汽车至学院路站下车即到;
北京南站--北科大:北京南站乘741 路,至广安门北站下车;换乘743路,至成府路口南站下车即到;
北京北站--北科大:出站向南50米至西直门公共汽车站乘375、743路公共汽车到成府路口南下车即到;
首都机场--北科大:乘机场大巴至蓟门桥站换乘375到成府路口南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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